学位论文是工商管理硕士研究生培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MBA 学员创新能力,加强从专业的角度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的重要环节,也是对研究生进行学术研究的综合性训练。为规范学位论文工作,提高MBA研究生学位论文的质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以及全国MBA教学指导委员会对MBA学位论文提出的要求,特制定本规定。
一、 MBA学位论文
我校MBA学位论文的撰写、答辩和学位授予将严格执行国家的相关政策规定。凡修满规定学分,且成绩全部合格,撰写硕士学位论文并通过答辩,可授予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工商管理硕士(MBA)学位。
二、确定选题方向和导师
MBA学员应在选题之前,参加学院举办的论文写作专题讲座,原则上每届学员在入学的第二学期末确定选题方向和导师。
MBA论文应在导师指导下完成,导师选择原则上采取师生双向自由选择方式,学员根据自己的知识结构和工作实践选择专业方向和指导教师。
三、论文开题
开题报告是保证学位论文质量的重要环节。凡进入论文阶段的学员均应做学位论文开题报告,按要求填写《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工商管理硕士(MBA)开题报告表》,参加并通过学院组织的论文开题报告会,开题报告未获通过者,不能进入毕业论文撰写环节。
四、论文写作
工商管理硕士学位论文工作时间为一年左右(从论文开题到答辩结束),论文的具体形式可以是专题研究,调查研究报告、企业诊断报告,及案例编写等。学员应在导师指导下,根据学校论文撰写规范要求认真完成论文写作,论文字数一般要求不少于3万字。学院在论文初稿完成后将组织论文预答辩,进行质量把关,预答辩不合格者予以延期。
五、论文评审
1.学术不端检测
每位学员应恪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在导师指导下独立完成学位论文。MBA论文在评审前,需先进行学术不端行为检测,检测要求为:文字重合检测比低于20%(不含),文字重合数低于7500字(不含),正文字数在30000(含)字以上;检测合格通过,直接进入双盲外审;有一项不合格,不得参加盲审并延期答辩。
2.盲审
每位参加答辩的学生论文应分别寄给两位高于本校水平的校外专家同时进行评阅。评阅人应为硕士生导师。两位专家出具评阅意见时需保证其一为“良好”的方为通过,可进入正式答辩。
评审异议处理办法:
①、有1名评阅人认为论文未达到学位要求水平,需补聘2名评阅人重新评阅,重新评阅如都通过,可以组织答辩,但需由答辩委员会就评阅人意见作出说明。
②、有2名评阅人认为论文未达到学位要求水平,则不能组织答辩。申请人必须延期答辩和毕业。即凡出现不能组织答辩情况的,学位申请人应根据评阅人意见认真修改、完善学位论文,并至少延迟3-6个月(但不超过1年)重新进行论文评阅,通过后方可组织答辩;如论文评阅仍未通过,则本次申请无效。
③、评阅人认为被评论文“基本达到硕士学位的学术水平”,但对所评论文提出修改意见时,应根据评阅人所提出的修改意见进行认真细致的修改。修改完成后,经导师签字同意后,方可进行答辩。
④、除非申请人或其它专家证明本次双盲评阅的专家有主观过失行为,否则,进行上述复评的专家仍为原提出异议的专家。
⑤、论文评阅有关“异议处理”中涉及的“复评”费用均由学生本人承担。
⑥、研究生处将按10%的比例对论文进行抽查,被抽查的论文由研究生处送审,其余由MBA学院送审。
六、毕业答辩
毕业答辩前需进行资格审查,是否修满规定学分并合格,是否缴清学费,审查合格后,才可进入毕业答辩。
答辩由答辩委员会评审决议是否答辩合格通过。委员会按要求由5至7名具有副教授(或相当技术职称)以上职称的专家组成,其中至少应有一名企业家导师。答辩委员会主席应由外单位的教授或具有相当职称的专家担任,外籍专家原则上不担任主席。指导教师如果参加答辩委员会,不能担任答辩委员会主席,并不能对本人指导的研究生论文进行投票表决。答辩要严格要求,保证质量,公平合理,充分发扬民主,并应以公开方式进行
七、答辩程序
论文答辩委员会根据答辩的情况,就是否授予硕士学位作出决议。决议采取不记名投票方式,经全体成员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得通过。决议经答辩委员会主席签字后,报送学院学术委员会评审。
学位论文答辩不合格者,申请者须对论文进行修改,延期答辩。
论文答辩程序
(1) 答辩委员会主席主持答辩会;
(2) 答辩委员会主席宣布答辩委员会成员名单、答辩会注意事项及答辩人姓名和顺序;
(3) 答辩人报告论文的主要内容(每人20分钟左右);
(4) 答辩委员会成员提问;
(5) 答辩人回答专家提问;
(6) 休会:答辩人﹑列席旁听人员退场,答辩委员会举行内部会议;
(7) 复会: 答辩委员会主席当面向学员就论文和答辩情况进行总结,并明确提出修改意见,向学员宣布答辩委员会的投票表决结果和答辩决议;
(8) 答辩委员会主席宣布答辩结束。
八、院学术委员会评审
答辩会结束后,根据学员答辩情况与结果,院学术委员会对论文进行再次评审,就能否授予工商管理硕士学位做出决议。
九、校学术委员会评审
院学术委员会将评审通过答辩资料提交校学位办公室,由学位办整理后交校学位委员会讨论审核,就能否授予工商管理硕士学位做出决议。经校学位委员会审核批准后,方可授予工商管理硕士(MBA)学位证书。
十、论文延期答辩(延期毕业)
(1)如果发现为代写论文者,一经查证,两年内不得参加论文答辩。
(2)因为特殊原因,无法按学校规定时间参加论文答辩工作的,可以申
请延期答辩,但必须保障在学校规定的4年内毕业。
(3) 在论文各阶段因为不符合答辩要求而予以延期答辩的,需要办理延
期手续。
(4)延期的学员如需再次申请参加论文答辩工作的,需根据学院论文工
作时间安排提前向学院提出申请。
十一、其它要求
(1) 每场次(以四小时计算)参与开题、预答辩、正式答辩的学员原
则上不超过6人。
(2) 硕士学位论文各个环节必须保留原始痕迹,以便学院备查、归档。
十二、本规定由MBA学院负责解释,自颁布之日起实行。